13日下午,一位老人跑進泰州市公安局醫藥高新區分局(高港分局)揚子江派出所說:“我放在你們派出所門口的電動車被盜了,現在小偷的膽子也太大了,敢在派出所門口偷東西。”派出所立即接待了老人,但隨著民警調查的深入,發現所謂的“盜竊案”卻是一場誤會。原來,6月12日下午3點左右,家住口岸街道通元路的倪老先生要去泰州看望孫女,為了安全起見,倪先生把自己的電動車停放在揚子江派出所門口,以為這樣會萬無一失,隨后他就到馬路對面乘坐H1路公交車到泰州去了。第二天下午4點多,倪先生從泰州返回,準備在揚子江派出所門口取車回家,可是來回找了幾遍都沒找到電動車,焦慮的倪先生認為自己的電瓶車被偷了,立即走進派出所報警。民警出門就來到了現場,倪先生指出他記憶中停車的地方。鑒于周圍電瓶車停放的非常多,民警問倪先生有沒有可能是記錯了位置,“肯定是這里,你看這個空出的車位。”見倪先生這么確定,民警立即查閱現場監控。通過調查,民警很快發現了“盜竊”電動車的“嫌疑人”。監控顯示,“嫌疑人”步行至倪先生電動車旁,很從容的往車籃放自己的東西,然后又很平常的把車開走了。民警推測,從動作上看,不像是有目的的盜竊電動車。隨后,民警繼續查看監控,監控顯示,幾分鐘后,該人騎電動車回來了,可是她沒有把電動車放在原來的位置,而是放在一輛同款的電動車旁邊,下車后,她騎那輛和倪先生一模一樣的電動車離開了。經向倪先生進一步了解,原來車輛并非正規品牌車輛,是所謂的雜牌車,相似的鑰匙都能打開。車子應該是被騎錯了,等被發現后,那個騎錯車的人立即又將車子還了回來。“這個事情也真是太巧了,一輛小小的電動車鬧出了烏龍”,見到車輛失而復得,倪先生也在一場虛驚后臉上也綻放了笑容。